为做好我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现就一些和毕业生党员息息相关的问题作简要回答,以期帮助大家增强党员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 1. 什么是党员的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申请入党的人一经被批准入党,接受其入党的党组织就把其编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从此就确定了他的组织关系。党员的组织关系一经确定,党员就可以而且必须参加该组织的生活,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2.接转组织关系的重要性是什么? 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是党员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党组织的一项严肃工作。认真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是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和重要措施,对于严密党的组织,增强党员党性和组织观念,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3.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党员在党组织中的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 没有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或开具党员证明信的,新的单位党组织不得承认其党员身份和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4.什么时候要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党员因工作调动、参军、学习、转业以及其他原因,需要从一个地区或单位调到另一个地区或单位时,为了使其方便地在党组织中生活,也为了便于党组织对其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党组织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相应地改变党员的组织隶属关系,及时地将其组织关系从原来所在的基层党组织转移到所去地区或党委的基层党组织。 5.毕业生党员如何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1) 对于工作或学习单位已落实的毕业生党员: 凡党员所去单位已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党委);单位未建立党组织(党委)的,应当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其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或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组织关系转到浙江省外,需将台头开往浙江省直属机关工委,由毕业生本人持介绍信到浙江省直属机关工委转开到目标地的具体就业单位党组织。) (2) 对于毕业后去向待定的毕业生党员: 暂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父母工作单位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但在转移组织关系前一定与转入单位联系协商,经同意后方可转入。 毕业生党员应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关系转移,在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前一定要向用人单位咨询清楚开往何处。近年来,有不少毕业生党员在核实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名称的时候没有特别在意,直接就在工作单位名称的后面加上“党委”,而该单位却因没有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权限而无法接收,致使毕业生党员不得不回学校重新办理,给本人工作与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所以,毕业生党员在核实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名称的时候一定要慎之又慎。 毕业生党员离校时在办理毕业手续的同时,需要亲自将党员组织关系一并转出。无特殊原因,毕业生党员不得将组织关系留存学校。对于确须把组织关系暂留学校的毕业生党员,可以将组织关系保留到09年底,同时毕业生应主动与学校保持联系,保证按时缴纳党费以及通过各种方式参加组织生活,毕业生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自行脱党处理,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在规定期限内未接转组织关系的,由有关党组织按党章及党内有关规定处理,由此而引起的组织关系不能顺利转接的责任由党员本人承担。 6. 今年我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程序是什么? 对2009届毕业生党员,我院组织关系转移是以系为单位进行的,具体安排如下: (1)各系党总支安排专人调查各位毕业生党员的去向、单位和组织关系介绍信台头等具体情况,并据以填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请各位毕业生党员予以配合。各系应认真填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以备及时了解转出情况,便于对中国共产党基本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维护。 各位毕业生党员应积极联系所去单位的党组织,问清组织关系介绍信台头的名称;将组织关系转回家庭所在地、父母工作单位党组织或县以上人才交流中心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应主动与转入单位联系协商,并询问清楚组织关系介绍信台头名称,以免因台头错误导致组织关系无法顺利转入。 (2)各系通过中国共产党基本信息管理系统为每位毕业生党员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同时开具《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证明》,毕业生党员将两份一起带到学院党委组织部(行政楼2212)办理。在审核过程中若发现问题,将会要求毕业生党员重新核实,并到系总支重新开具介绍信,届时请各位毕业生党员予以配合。 7.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携带与保管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自己携带,妥善保管,不得涂改,到了新单位应立即交给党组织。如果不能自已携带,应由机要交通或机要邮政转递。 8.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有效时间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出后有效时间最长一般不超过三个月,毕业生党员应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去所去单位党组织办理接转手续。 我院开出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杭州市内的,有效期为30天;本省其他市的,有效期一般为60天,到外省市的,有效期一般为90天。 9、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遗失怎么办?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被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的政治身份证明,不按期转移组织关系或遗失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组织观念淡薄的一种表现。党员要在介绍信注明的有效期内,到所去工作单位的党委组织部门办理接转组织关系的手续。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接转手续,介绍信就自行作废。对于无正当理由,6个月不转组织关系,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应按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在介绍信开出6个月以内,如需学校补办,党员本人应写一份重新办理组织关系的申请,写明原因,经原所在系审核并重新开具《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证明》与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党委组织部办理。在介绍信开出6个月以后,学校党委组织部不再予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