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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学院文明先锋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日期:2016-04-06

为进一步推进学院“喜迎G20,展望十三五”文明修身行动计划,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营造良好的文明修身氛围,学院决定开展“文明先锋班级、“文明先锋社团”、文明先锋个人评选活动。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项目

集体荣誉:文明先锋班级、文明先锋社团

个人荣誉:课堂文明先锋个人、寝室文明先锋个人、就餐文明先锋个人、交通文明先锋个人、交往文明先锋个人、网络文明先锋个人

二、    评选时间、范围和名额

(一)文明先锋班级、文明先锋社团

1、评选时间:每月末评选一次

2、评选范围:学院全体班级、学院学生社团

3、分配名额:各系1个,社团2

(二)文明先锋个人

1、评选时间:每月中旬评选一次

2、评选范围:学院全体学生,包括校外实习学生。

3、分配名额:各系、院团学组织推荐不同类别的文明先锋各1

三、评选条件

(一)文明先锋班级评选条件

1、未发生班级群体不文明事件。

2、班级学生干部坚持文明修身,积极配合院系文明修身行动计划工作,主动纠察并及时解决班级中的不文明行为问题。

3、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由团支书、班长总负责,并确定具体的学生干部负责某一类文明行为的具体工作,共同认真履行文明修身工作职责。

4、对本班同学的文明状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5、对于班级同学的不文明行为,需制定有效的措施,并加以认真整改。

6、在院系文明修身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中有突出表现,有一定的典型事迹。

(二)文明先锋社团评选条件

1、未发生社团群体不文明事件。

2、社团学生干部坚持文明修身,积极配合院系文明修身行动计划工作,主动纠察并及时解决社团中的不文明行为问题。

3、落实责任,由会长总体承担文明修身工作职责。

4、对本社团同学的文明状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5、对于社团同学的不文明行为,需制定有效的措施,并加以认真整改。

6、在院系文明修身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中有突出表现,有一定的典型事迹。

(三)文明先锋个人评选条件

1、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有较广泛的群众基础。

2、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成绩良好,受到同学们的喜爱。

3、积极宣传文明修身行动计划精神,具有丰富的文明修身知识。

4、自觉遵守文明相关法规和制度,在课堂文明、寝室文明、就餐文明、交通文明、交往文明、网络文明(选一项)践行过程中表现优秀,认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具有一定的典型事迹。

四、评选办法与程序

1、各参评单位和个人根据评选条件,分别填报《文明先锋集体申报表》(附件1)、《文明先锋个人申报表》(附件2)。于每月28日前上报“文明先锋集体”申报材料,每月13日、28日前上报“文明先锋个人”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电子版发送至zjiettuanwei@126.com)。联系人:胡小爱。

2、根据参评单位推荐情况,学院文明修身行动计划工作办公室进行评审和考察,评审结果报领导小组批准。

五、表彰和奖励

被评选为文明先锋集体的全体成员、文明先锋个人,学院将给予公示表彰,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文明先锋集体和个人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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